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规范我院实训室等场所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来源:   点击量:

( 试 行 )

各部门:

  为规范我院教学、实验和办公场所的管理,9月24日学院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研究,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训室管理

  1、实训室原则上都由实训教研室负责管理。

  2、实训教师负责相关实训室的开关门(课前至少提前10 分 钟开门)、开关电源、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教学(实训)环境的安装维护等。

  3、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由任课教师安排学生做实训室内务卫生整理(含电脑机箱、显示器及课桌椅等),实训教师负责全程督导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将学生表现情况及时反馈给任课老师。

  4、为了方便管理,实训教研室要对搬迁后的资产进行梳理,尽快办理交接或迁移手续。

  5、现阶段暂由实训教研室主任管理1间实训室,其他实训教师每人管理3间实训室。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再进行调配。

  二、公共教室管理

  1、公共教室分配到固定班级和相关学生组织、社团使用和管理。

  2、取消各公共教室的台式电脑,由党政办统一调配使用。

  3、实训教研室负责拟定公共教室所有设备的清单及使用说明,并张贴在讲台上。

  三、其他场所管理

  1、VUE 考场(10-102)和综合布线实训室(10-222)由网络教研室负责管理。

  2、教师值班室(10-313)和报告厅(10-101、10-104)由党 政办负责管理。

  3、各办公室及相关保管(资料)室由各部门负责管理。

  四、管理要求

  1、各管理主体对所负责场所的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通风换气和内务卫生等工作负责。

  2、各管理主体必须确保所负责场所人离电断(灯熄、空调及其他电器关闭)门窗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五、检查督导

  1、学院将成立文明督导队,负责每天检查各实训室、公共教室和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内务卫生及人员在岗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院领导也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2、院文明督导队检查结果和院领导抽查情况将纳入相关部门的考核。

  本通知从9月26日开始试行。特此通知。

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