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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届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 2016-03-01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各院系、各毕业班级

根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1届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关心时事政治,品德良好,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2、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工作服从安排,模范带头作用好。

3、思想上积极进取,认真履行党、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团的活动。

4、学习认真,学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考试考查科目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操行评定每学期均为优秀。

5、在校期间有两年必须是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有其他较突出成绩(含技能竞赛)。

6、每学年体育达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

二、评定比例

学院优秀毕业生于毕业学期评比,名额不超过本班本系人数5%

三、评定程序

由各班对照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件提名,民主产生,由各院系确定推荐名单,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院领导审批。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发文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其审批材料进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请各院系对照评定条件和程序,认真完成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并请各院系在415日前将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及其word电子文档报学生工作处陈烨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1329

附:湖南工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湖南工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xls

注: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校园网→学生工作处→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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