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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1-31 16:07:01  浏览: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立项数预计共200项左右。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经费下达后,将会对该年度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不力的高校将削减下一年度预算。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一)电子档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1年3月20日之前将申报电子版(包括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压缩发送至邮9290743@qq.com,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姓名,逾期我们将不予受理。

(二)学校评审

1.形式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3月20---3月21日)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外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3月22日---3月25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5日---3月29日)。

4.系统及纸质材料上报

拟推荐项目由科技处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申报人于3月29日之前打印1份与电子档一致的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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