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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广泛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4年校级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4年校级课题设教研教改类(含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自科类、社科类(含思政专项、辅导员专项、清廉工院建设专项、“楚怡”精神研究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委托类、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委托类五个大类。

二、选题原则

1.2024年校级课题应着眼于学校装备制造业特色及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提升数字人才自主创新能力,激发数字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立足部门职能和岗位工作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2.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应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热点,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开展选题。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委托类应围绕湖南省精密零件数控加工工艺数字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复杂薄壁精密零件智能柔性加工技术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装备质量特性检测与评估技术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三个省级科研平台的研究领域开展选题。

4.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委托类应围绕如何用新思想指导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如何加强服务湖南装备制造产业的支撑力度,如何发挥专业高层次人才效用,如何健全育人机制、缩小立德树人差距、充分挖掘实习实训、文体活动中的思政资源,如何长远规划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等五个方面开展选题。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教研教改类:拟立项不超过20项,其中教学成果奖专项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金额为2000元。

自科类:拟立项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金额为3000元。

社科类:拟立项不超过20项,其中思政专项不低于3项、辅导员专项不低于3项、清廉工院建设专项不低于2项,“楚怡”精神研究专项不低于3项、每项资助金额为2000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委托类:拟立项不低于6项,每项资助金额为3000元,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向委托申报,不受申报条件限制。

学校改革发展实践委托类:拟立项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金额为2000元,由学校相关部门定向委托申报,不受申报条件限制。

四、课题申报要求

1.为提高资助效益,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校级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校级课题的研究。

2.在研校级课题的主持人和在研省级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有其他两个以上(含两个)在研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课题。

3.不允许以已立项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的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将予以撤项。

4.课题主持人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立项向中青年教师倾斜。

5.申报活页需经知网查重,总重复率不得超过30%,单篇重复率不得超过10%。

五、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课题主持人应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计划任务的,应及时向科技处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延期期满后仍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将予以撤项。

六、结题要求

2024年校级课题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获得以下任意一项研究成果,可以申请结题。

1.完成5000字以上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1篇;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包括有正式刊号的大学学报)发表论文1篇;

3.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上述结题要求仅限于2024年校级课题。

七、申报程序

1.系统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校内项目”-“2024年校级课题”栏目下载申报通知、申请书及活页,填写完后上传科研系统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中午12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2.专家评审及公示

学校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将抽取专家成立评审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项目评审结果将在智慧校园进行公示。

附件(见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1.2024年校级课题申请书

2.2024年校级课题论证活页

科技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