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八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07/01    浏览次数:

         5月28日,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通报了八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据了解,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湖南省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813起,问责处理干部950人,免职39人。

日前,省纪委对八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这八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浏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运龙在分管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等工作中,收受现金、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2、衡阳县石市镇未向有关部门报批,擅自举行撤乡设镇揭牌庆典活动,镇党委书记周忠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该镇清退全部赞助款。

3、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局长金曲能公车私用,对司机疏于管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永州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唐耀轩擅自驾驶公车私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免职处理,市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

5、常德市澧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长李长明办案期间接受调查对象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郴州市宜章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局局长刘宾孟、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周南杰工作日中餐饮酒被免职处理。

7、张家界市永定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建春上班时间玩QQ围棋网络游戏,被免职处理。

8、娄底市供销合作联社工会主任谢建伟上班时间在麻将馆打牌,被免职处理。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开展作风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纠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问题,要紧抓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典型问题,速查速办,回应社会关切。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适时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