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国家建设项目联合监督机制

发布日期:05/23    浏览次数:

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和审计厅联合发出《关于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国家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建立联合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我省成立了国家建设项目联合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省纪委、监察厅和审计厅三家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制定联合监督政策和措施、确定年度联合监督项目计划,决定联合监督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具体负责联合监督的日常事宜。省纪委、监察厅和审计厅共同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跟踪审计和现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征地拆迁政策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项目投资绩效的评估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国家建设项目单位落实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为确保联合监督实效,我省建立了相关制度措施予以保障。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与联合监督相关的信息资料,三家单位互通有无,实现共享。二是建立重大案件线索移送督办和联合调查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