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袁贵仁、王立英讲话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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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已于2009年12月26日召开。鉴于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将分别于20l0年1月中、下旬左右才召开,传达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及召开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时间较往年推迟,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教育部党组召开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主要精神以《传达提纲》的形式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高校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人的责任,及时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研究拟定本地区、本单位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省上的工作要点待征求意见后,由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另行印发。

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

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主要精神传达提纲

2009年l 2月26日至27日,教育部党组在京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代表部党组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教育部在京党组成员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教育部直属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纪委和各省(区、市)教育(高校)纪工委、教育厅(教委)纪检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出席第十八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教委)厅长(主任)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其他部分在京高校党委书记,教育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26日下午的大会。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袁责仁部长的重要讲话和王立英同志的工作报告中.

一、袁贵仁部长的讲话要点

一是深刻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全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青少年健廉成长和教育改革发展,事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贺国强同志在每年的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建设会议上都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在和平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

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并强调。“必须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警钟长呜、常抓不懈,坚决落实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各项部署.贺国强同志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指出,高校要把好招生录取关、基建项目关、物资采购关、内部财务管理关.去年9月,刘延东同志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高校职务犯罪多发的态势.在

12月26日上午的座谈会上,刘延东同志又进一步强调要加大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当前,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从外部环境看,中国的快速发展在赢得世人赞誉的同时,也令一些国际敌对势力仇视和恐惧.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对我国政治制度、人权、民族和宗教等领城进行攻击和破坏。加大文化输出和思想渗透,企图影响和改变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动摇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仰.教育线处于抵御。“西化”“分化”斗争的前沿,如何既不断扩大对外交流,又有效抵御渗透破坏;吸收先进教育理念,又摒弃腐朽思想文化,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是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考验.从教育改革发展看,我国教育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难度大、压力大、矛盾也多.随着教育资深配置、权力和利益的不断调整,党员干部、师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会发生新的变化;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教育资金投入不断增加,经费使用管理的难度和要求也在增加;随着高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资金来源多元化,高校的廉政风险也越来越大;随着学校与社会联系的不断加深,社会上一些消极的、不健康的东西会侵蚀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别是学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受到社会上所谓“潜规则”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问题.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有的自我约束,监督意识不强;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差,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醒的是,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违纪违法案件仍处于多发阶段,大案要案居高不下,涉及校级领导干部的案件时有发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案件易发多发.2003年至2008年5年中,教育系统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司局级干部有49人(绝大多数是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校级干部6人.教

育系统出现的腐败问题影响较大,严重损害了教育形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敢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的多发势头,决不让腐败玷污了“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暑,切实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2010年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特别重大.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暑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是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认真抓好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和投资教育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好、用到位.认真抓好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l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加强制度创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细化校院两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力争经过两年左右的治理使高校基建工作更加高效.安全、廉洁。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规范高校基建工程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具体意见,各高校都要完善相关制度.要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直属高校会计委派制的意见》,规范高校内部财务管理.要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彻底杜绝“小金库”。要重视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加强纠风工作,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取得新突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正面示范引导,深入推进“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创建活动。要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指导意见,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2010年一定要有新的突破。力争三到五年使此类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四,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推动惩治腐败取得新进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溢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三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绝大多数干部都能严于律己、廉洁从攻。但是,从查办的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仍占较大数量。其中,也暴露出一些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暴露出一些单位制度缺失、监督乏力,致使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交成大祸害、小事情酿造成大问题,教训十分深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理和监督.

第一,严格要求,加强廉洁自律。腐败的主要特征是权钱交易,权力主要由领导干部行使,他们最容易成为各种形式权力寻租的主攻目标。领导干部被“糖衣炮弹”打倒,往往是从突破廉洁自律防线开始的.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于律己,认真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以下七点:

要坚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准在院(系)等所属单位违规领取奖金、津贴。不准收受所属单位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二要坚持正确履职、照章办事,严禁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不准个人违规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等经营活动;不准个人违规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活动。三要坚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办事,严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四要坚持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校领导班子成员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不准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五要坚持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以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领导干部的配偶及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六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用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七要坚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以上七个坚持,七个严禁、十六个不准,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后,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印发实施)。

第二,严格教育,加强党性修养.不少事例说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跌入犯罪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旦放松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意志稍有松懈,就有可能犯错误,甚至会出大问题,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培养健廉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始终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要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廉政培训制度,把廉洁教育列入培训规划,纳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部机关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

第三,严格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承担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要完善管理制度,把干部管理制度、反腐倡廉制度与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有机结合,严格规范干部从政行为。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敢于负责,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教育,不能等到问题严重了、矛盾积累恶化了才去解决。要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要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深入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第四,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行使。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对干部的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多层次多渠道监督约束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既要切实担负起班长的职责,又要真正把自己当成班子的平等一员。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要相互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要鼓励、保护党代表对高校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学校人才聚集、民主气氛浓厚、监督意识强的优势,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高校党代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依法保障党员和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攻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教育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贵,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各职能业务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管理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好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职责。第二,强化考核与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考核评价

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要单独或者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组织进行群众评议.党政领导班子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并专题报告上级党委和纪委。党委常委会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党委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三,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干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必须受到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如果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研究部署、不督促落实,或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制不查,要受到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要受到责任追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要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工作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学习,加

强实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王立英同志的报告要点

一是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促进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主要特点: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取得新高度;坚持把握工作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取得新成果;深入贯彻三委部《意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取得新拓展: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取得新提高。主要体会:第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是推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根本保障。第二,始终坚持把握工作重点。着力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破解治理教育乱收费难题上下功夫,是推动全局工作扎实开展的有效途径。第三,始终坚持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力求形成整体合力,是推动教育反腐倡廉深入开展的重要条件。第四,始终坚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

研究,摸清底数、理清思路,攻坚克难,是确保教育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的坚实基础。

存在不足:一是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多;二是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部暑安排2010年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创新,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2010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着力抓好六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要维护好党的政治纪律.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维护教育稳定。二要开展好专项检查.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抓好中央决策落实情况和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椰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抓好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和虚报冒领、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抓好对“211”、“985”三期建设等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三要开展好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规范高校基建

工程管理和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宏观指导意见,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力争经过两年左右的治理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更加高效、安全、廉洁.第二,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校风学风的不断好转。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教育系统党性、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制定教育规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

拒腐防交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二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联系院系、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学科带头人以及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制度,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的制度,广泛听取和如实反映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立健全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正确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翻度;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办实事;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高校校级领导除参加校民主生活会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创新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三要加强巡视监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考评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巡视力度。创新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巩固高校巡视成果。把巡视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将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巡视,通过巡视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第三,一步强化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以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抓手,不断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要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要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

革。完善高考招生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加强对招生录取环节的有效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不断扩大招生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宪善公开形式。三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监督.教育部直属高校要全面实施会计委派制,各高校加强对院(系)委派制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校际之间会计委派等财务监管方式;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特别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科学运用审计成果,为推动工作服务。四要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要求的需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遵守学术道德自觉性;改进科研评价,建立相互衔接、有利于监督的评价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实行“一票否决”、“零容忍”,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第四,进一步深化纠风工作,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在完善制度、源头治本上下功夫。一要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的治理,务求取得新的突破。教育部将提出解决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

费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完善制度措施。规范收费行为。为保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实效。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制定规范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指导意见,各地要在2009年推进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舆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三要加强纪律保障。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违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各类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第五,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教育系统和少数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

各地各高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严格依法依纪办案,不断推进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要严肃查     生在领导干部中溢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

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佝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入研究发案原因,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对办案工作指导。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监察院  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完善机制,推动“教检合作”、“校检合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坚持把反腐倡廉要求寓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工作之中,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减少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机会和空间。切实推进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积极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改革,做到每项改革措施出台前都要进行廉政风险论证,在具体实施中做好廉政风险防范,把廉政要求寓于改革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强化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廉政监察,探索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党代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依法保障党员和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通过适当方式,对干部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教育部党组《实施办法》要求,加快构建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基本框架,每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度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开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委和教育行政部

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教育部将继续会同中央纪委对高校贯彻落实三部委《意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适时召开中管高校深入贯彻落实三委部《意见》专题会议,交流总结经验。各地也要组织对所属高校落实三委部《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

三是明确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和措施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行政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业务工作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行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在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把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着力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把握好风险防范点,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运用制度制约和预防腐败的水平。三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在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各地各高校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把握新规律、提出新举措确保廉政建设方向正确,工作切合实际,富于创新、有利发展.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对如何加强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如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如何加强教育改革中的廉政风险防范,如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以及如何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要主动调研、积极探索,努力破解难题.要充分发挥高校智力优势和廉政研究机构作用,加强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积极运用廉政理论研究成果来指导实际工作.四要坚持开拓创新,切实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各地各高校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创新,做到思想上有新解放、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突破.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创新,不断把形成的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把有效的监督手段融入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纪律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创新工作平台和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加强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