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06/2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以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文件《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及教职工的执行情况。学院纪委届时也将予以重点督查,接受举报投诉,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731-82946125,举报邮箱:hngyjsc@163.com

 

附件: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附件:

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教通[2016]304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以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严禁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举办“庆功宴”,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操办或者参加“谢师宴”、“升学宴”。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广大教职工、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操办或参加“庆功宴”、“升学宴”、“谢师宴”和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感恩方式,要通过多种形式劝诫学生家长不举办此类宴席,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三、强化执纪监督。各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广大教职工、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要层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在检查、暗访和举报中发现违反规定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对照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开曝光并在全省通报。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731-84720554。

 

             湖南省教育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