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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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院党字[2017]25号

签发:熊琦

 

关于印发《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

“两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学院、部门: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深入解决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加快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印发< 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7]6号)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近期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行业不正之风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两个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梳理出制度层面和管理模式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着力建设积极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卓越院校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和部门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收费、违规招生、违规办学;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滞留、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师德败坏、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办理师生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师生群众等问题。

1、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的问题。违规向学生收取的证卡补办费、上机、上网服务费、开水、热水和洗衣服务费、教材费、体检费、身份证办理费、床上用品、军训服装费、水电费、考试费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违规超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征订各类期刊;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等问题;重点整治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类奖助学金、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学生奖助学金、求职创业补贴等问题。

3、师德师风问题。在教师招聘、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学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招生入学、学业考试中存在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礼品礼物;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有偿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机构专升本、考证培训等问题。

4、“四风”问题。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将开支较大的单次接待,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参与“带彩”赌博活动,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报告中弄虚作假;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支付凭证、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等。

(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近三年以来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等问题。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1、私设“小金库”行为。违规收费或者合规收费不入账,未纳入学校统一会计核算形成的“小金库”;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外转形成的“小金库”;以办公用品、调研费、会议费、劳务费等名义套取资金形成的“小金库”,其他形式形成的“小金库”。

2、违规发放津补贴、奖励经费、劳务费等问题。以课时费、项目评审费、劳务费、加班费等方式变相发放津贴补贴;虚列各种会议、项目、调研、检查考核等名目,支取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

3、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不执行“收支两条线”,隐瞒、截留、坐支应上交的收入,将隐瞒、截留款据为己有或合伙私分的行为;在票据方面弄虚作假,报销违规开支费用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5月始至2018年2月初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6月)。学校成立“两个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处(以下简称“学校专项整治办”),纪检监察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专项整治办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汇编》,要结合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通报的典型案例以及近期学校发生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将工作部署情况、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学校专项整治办备案。

学校将在校内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82946125,邮箱:hngyjsc@163.com),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各学院、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确定的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自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要依照程序及时上报;对暴露出的制度机制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要于2017年7月14日前形成报告经党政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核,交学校专项整治办,同时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三)重点督查阶段(8-11月)。学校专项整治办根据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开展重点督查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单位主要包括:日常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群众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2月)。各二级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对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职能处室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效果,形成总结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是学校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负主要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和推动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纪委书记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责任。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二级党组织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更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自查发现问题并如实报告、积极整改的,按照“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纪法规,分别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自查走过场,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该查处的问题没有查处的,严肃问责。

(四)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1、于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报送表格(附件1、2);

2、于2017年6月15日前由各部门报送工作部署情况、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需提供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及邮箱);

3、于2017年7月14日前由各部门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报送表格;

4、于2018年1月15日前由各部门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同时报送表格。

 

附件:

1、2017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2、2017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自查表

 


附件1

2017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发  现

问题数

受  理

举报数

交办

督办数

直  接

查办数

立 案

件 数

组织处理

人  数

党纪政纪

处分人数

移送司法机关人数

追缴违规资金(万)

清退违规资金(万)

 

 

 

 

 

 

 

 

 

 

 

 

 

 

 

 

 

 

 

 

 

 

 

 

 

 

 

 

 

 

 

 

 

 

 

 

 

 

 

 

 

填报人和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                              分管校领导:

 

 

 

 

填写说明:

1、本表统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发现问题数”是指本部门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数。

3、“交办督办数”是指本单位向下级有关单位发函,要求调查核实并报送处理意见的问题或信访举报件数。

4、“立案件数”是指本单位党纪政纪立案件数。


附件2

2017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自查表

 

 

填报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执行标准

是否存在

问题

问题说明

备注

1、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的问题。

 

 

 

 

 

 

 

 

 

 

 

 

 

 

 

 

 

 

 

 

 

 

 

 

 

 

 

 

 

 

 

 

 

 

 

 

1、私设“小金库”行为

 

 

 

 

 

 

 

 

 

 

 

 

 

 

 

 

 

 

 

 

 

 

 

 

 

 

 

 

填报人和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           分管校领导:

 

(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