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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者:后勤处  时间:2015-09-07 15:57:51  浏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院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成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主管后勤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后勤处(电话:0731—82946261  )。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①全面领导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②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③定期组织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研讨,形成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定期总结。

2)办公室职责:

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有关部门制订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②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餐饮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办公室。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反馈有关部门。

3、落实职责。院长为学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后勤、餐饮中心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保证投入。学院要对照有关标准,落实资金,逐步完善食品卫生的设施和设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后勤有关领导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并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备案,同时立即启动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后勤处、学生处共同负责救援指挥。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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