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关于开展清廉部门、清廉学院、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部、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全校教职员工道德水平、文明素质和廉洁意识,优化“三全育人”环境,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和清廉校园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清廉部门、清廉学院、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清廉学校”、家庭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倡导各部门、学院、教职工、家庭文明新风尚,弘扬正气,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新型人际关系,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清廉部门、清廉学院、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建湘

副组长:陈拥贤 谢希钢 周梦顺 王 波 成 涛 侯新华 李 强

成 员:黄 敏 谭剑君 邱玮玲 熊 力 杨文斌 马 刚 周 文 廖佑莲 张宇驰 段 可 程 涛 李陟威 李楷模 肖望兵 苏茂芳 卢尚文 郑志凌 周  朕 杨学文 颜 妍 郑 琪 李中武 彭湘华 杨 晨 喻品风

下设清廉部门、清廉学院、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办公室(行政楼505室),由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工会组织评选。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个人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二)清廉部门、学院评选标准

1.清廉部门评选标准

1.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政重点工作部署,切实把“清廉工院”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1.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敢于监督。

1.3本部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宣传和遵守党纪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1.4积极组织开展“清廉工院”建设活动,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科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精神风貌好,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好,在“党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朗”四大工程建设上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

1.5一年以来部门教职工无违法违纪问题。

2.清廉学院评选标准

在符合清廉部门评选标准基础之上,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2.1全面落实清廉学校建设要求,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二级学院议事规则,将清廉学院建设融入学院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将廉洁教育融入思政课、专业课;推进廉洁教育进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廉洁意识;推进廉洁教育进社团,以廉洁教育为主题,以知识竞赛、主题讲座、辩论赛、诗歌朗诵赛、漫画设计赛、书画展、研讨会等为载体,普及廉洁知识,厚植廉洁从教意识,涵养清风正气,使清廉学院形成特色、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理念浸润师生,着力营造党风清廉、政风清明、作风清朗、教风清正、学风清新、校风清净的学院良好教育生态。

(三)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讲文明、有礼貌、行为美。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 、传承孝道。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合一。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民主、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关爱、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注重亲情陪伴,家庭凝聚力强。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家长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孩子。注重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注重清廉思想教育,引导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阅读成为生活常态。

6.家风淳朴:传承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助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清正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家规,以好家规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写家史、续家谱、谈家教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自觉树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成员卫生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强。家庭环境干净整洁。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注重节约水、电、纸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坚持绿色出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真诚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积极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

(一)文明个人的评选

文明个人的评选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名额按照分工会总人数的3%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评选文明个人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分工会2023年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表(附件1)报校工会。

(二)清廉部门、学院的评选

全校拟评选清廉部门7个,清廉学院3个,由各党总支部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申报,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报表(附件2)报校工会。

(三)文明家庭的评选

文明家庭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被推荐者需填报申报审批表(附件3),提供3张jpg格式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提供mp4或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校工会,学校组织评选出13个文明家庭。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和评选,经党总支部会议研究同意,提出推荐对象。由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校工会依据评选标准进行初评,学校党委审定拟评选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作出表彰决定。

联系人:廖妍(行政楼505室)

联系方式:0731-82946126

电子邮箱:519866262@qq.com

五、评选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清廉学院、清廉部门、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建设是一项事关学校整体发展的全局工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要坚决扛起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共同推进落实。

2.强化过程督查。清廉学院、清廉部门、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建设过程中,各负责人要将推进情况列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内容落实推进情况。学院党委定期安排对清廉学院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导。

3.注重宣传引导。要把清廉学院、清廉部门、文明个人、文明家庭建设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优秀典型,开展师生群众性清廉、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学校蔚然成风。

附件: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个人申报表

2.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廉部门(学院)申报表

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家庭申报表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1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个人申报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部门


政治面貌


职 务


职 称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书记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主要成绩介绍不得超过1500字。


附件2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清廉部门(学院)申报表

部门(学院)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书记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主要成绩介绍不得超过2000字。

附件3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家庭申报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部门


政治面貌


职 务


职 称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推荐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基层

工会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基层

党组织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主要成绩介绍不得超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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