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关于做好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的规定,现将2018年会员会费缴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各部门的工会会员。包括学校劳务派遣或其他聘任的,自愿加入工会组织,参加本单位工会活动的职工。

二、交纳标准

   会费的缴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一)之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见附件1),工会会员按照月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的0.5%缴纳会费,

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

三、截止日期

2018年01月01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会会费计算收缴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宣传工作。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按照教职工自愿原则缴纳会费,工会将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程度予以公示。会费收缴后将100%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

2.会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公开透明。各分工会组织委员要认真组织各工会小组长按照标准填报会费,做好登记,并填写《2018年湖南工业职院分工会会费收缴情况表》(附件2)。会费收缴和使用要依照规定公开透明、合理使用,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3.根据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4-2018)》等文件和有关精神要求,请切实抓好劳务派遣人员等非在编人员的入会工作。为扩大工会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工会服务质量。本次收缴会费工作,要求各分工会把未入会的人员(如有)一并统计进来,做好入会工作,具体相关信息请按附件1要求填写。

4.凡缴纳2018年度工会会费的教职工,成为工会会员,方可参加本年度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并享受学校工会有关福利。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上一篇
下一篇